婚宴:赋予婚姻民意合法性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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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中国已是法制社会,两个人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拿了结婚证也就算结了婚,有了法律效应。可按照中国传统的民俗习惯,如果没有举行民间性的婚礼仪式、摆一次婚宴酒席予以庆祝,亲朋好友就很难形成这二人已经结婚的意识,两个人的婚姻似乎不是那么的名正言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顿喜酒(多数是和结婚典礼一起的)己成为道德范畴上的婚姻合法证明,其功效甚至超过了婚姻登记。那么,一为什么婚姻会与“喝喜酒”如此的紧密相连呢?为什么没有遵从民俗大摆宴席,就很难被人们算作是一桩婚姻的全部礼成,难以在人们心中博得一个合法定位呢?由此看来,婚宴的确不只是一场奢侈的聚众吃喝那么简单。

  从婚姻的属性来看,婚姻合法性既包括由结婚证所代表的法律合法性,又包括个体作为一名“社会人”所赖以依存的民意合法性,而婚宴正是两位新人为婚姻争取民意合法性的重要途径。这种民意合法性主要是来自个体所归属的社会群体尤其是初级生活圈的(习俗)要求,比如现在有许多年轻人远离了家乡的生活圈子,在异乡为生活奔波,结婚时想要简单些而参加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即便如此,他们在老家的那场婚宴也是很难避免的(如果两位新人来自不同的地方,甚至有可能需要各摆一次酒席以宣示二人的结合),因为许多新人的父母或其他长辈总是极力主张举办婚宴,无论财力如何,婚宴这一环绝不能少,否则就坏了祖宗规矩没了圆满也丢了脸面,这样的男婚女嫁总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味道掺杂其中。所以,婚姻的民意合法性是个体想要获得社会群体的认可而不得不重视的。新人借助婚宴将平日忙忙碌碌或是散居各处的人们聚集一堂,向人们宣示一桩婚姻的完成,这既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族正式联姻的仪式证明;既是幸福的分享和传递过程,一也是新人重塑社会角色的必经之路,两位新人通过“昭告天下”的方式向对方表达爱与忠诚,以这种仪式化的程序使双方意识到婚姻的神圣和角色转换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新人们还要借助婚宴答谢来宾对婚礼仪式的见证(“无宴不成婚”,设宴招待客人是新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来宾们出席婚宴则象征着人们对当事人婚姻的承认、接受、祝福和庆贺,赋予这桩婚姻在民意上的合法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婚礼习俗的变迁,人们不再是单单从超乎寻常的大规模物质消耗中寻求神圣感与喜庆气氛,而更多的是将婚宴作为一种延续民间传统的仪式来对待,从中追求自己想要的民意认同、情感价值亦或是脸面,由此也使得婚宴酒席成为婚俗传统中的一种核心消费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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